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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购买社会服务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3-11 16:49:00 点击:

  一、背景及目标:

  为进一步改善雅安灾后重建重点区域面临的人力资本匮乏、生计发展落后、社区能力不足等主要问题,四川省群团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针对雅安灾区发布本年度第一期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发布购买项目总金额为150万元。

  二、资助领域:

  1.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

  A.重点区域弱势群体的扶困济困

  B.区域性农业或旅游产业发展

  C.与生计提升相关的环境改善

  D.基层社会组织的成长与发展

  E.社区建设和发展

  2.重点服务区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雅安市芦山县龙门乡、芦阳镇、宝兴县灵关镇、天全县始阳镇等。

  3.可标准化、易推广的项目将获优先考虑。

  三、资助规模和类型:

  每个项目的资助规模将分为10万元(A类)、5万元(B类)和2万元(C类),每笔资金由获得资助的机构用于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费用。项目申请均由省群团服务中心专家库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1.A类项目

  此类项目要求在某一区域或行业具有创新性或示范性,资助额度为10万元。A类项目预算中可以涉及部分硬件购买或服务购买内容,但不超过资助总额的10%。

  2.B类项目

  资助额度为5万元。B类项目不得涉及硬件购买或服务购买内容。

  3.C类项目

  资助额度为2万元。C类项目不得涉及硬件购买或服务购买内容,建议以素质教育、基层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等为主。

  四、 招标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及支持活动类型:

  1.本年度首期项目招标,其截至日期为2015年3月25日。

  2.申请项目的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

  3.支持的项目活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A.在社区层面开展的自组织建设,如团队建设、协助设立制度和章程、为其协调政策资源等;

  B.环境友好型农业产品的市场开发,或相应技术、工具、生产方式的推广;

  C.可持续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规划或调整;

  D.传统或特色文化产品保护和开发;

  E.旅游产业开发和促进;

  F.节能低碳设施或生活方式推广;

  G.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或社区年老、残障等弱势群体的扶助;

  H.有益于社区生活质量改善或推动社区居民公平参与发展事务的其他活动;

  I.通过支持基层社会组织,有益于活化社区服务、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发展,凝聚社区创造力和行动力的培训或活动。

  五、 资金使用范围

  资助的使用范围包括:

  1.外聘专家或人员的劳务费用;

  2.举办培训或研讨会的会务费用,但不支持聚餐、礼品;

  A.必要的差旅费用(含交通、餐饮及住宿);

  B.项目宣传及知识产品(包括编写、印刷宣传册、海报、传单,建立数据库,编写印刷研究报告等)。但不支持大批量印刷;

  C.项目执行费用及耗材:如合理的通讯、网络、水电及办公耗材费用,必要的临时参与者保险、药物、饮用水等开支。

  D.硬件及服务购买(仅限A\B类项目,且不超过所申请项目总额的10%);

  E.其他费用(需特别说明,C类项目不设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用)。

  六、申报机构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机构认同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的愿景和基本价值观;

  3.申报机构能直接负责项目的设计、筹备、管理和实施;

  4.A\B类项目申报机构执行团队有稳定的项目督导,优先考虑。

  七、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者请仔细阅读文件,并提供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及群团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附件二);

  2.将以上信息发送至gyxmb19@sina.com,以3个工作日内收到回复为确认发送成功。

  八、项目评审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且履行“申报方式”中所有要求的申报将被受理,进入评审流程。评审委员依据项目招标要求,从服务中心专家库选择专家组建;

  2.申报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服务中心将向申报机构以邮件形式告知:【获得项目资助/拒绝资助/项目有改进潜力】,并将结果向公众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与获得资助的机构(乙方)签订相关项目协议,项目开始执行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支第一笔项目资助款;

  4.乙方作为资金执行方,应在每一次拨款前将公益事业捐赠发票以传真或扫描形式发给服务中心,收到每一次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服务中心提供正式的公益事业捐赠发票;

  5.乙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项目,提交相应阶段报告;如有活动或预算变更应提前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通过后才可调整;乙方应在项目协议约定日期时截项,向服务中心提供项目结题报告和终期财务支出报告,就项目整体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相关费用支出向服务中心进行汇报;中心在审核通过上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尾款。如果上述项目结题报告和终期财务报告未能通过中心审核,则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提供上述的资助资金。

  九、咨询方式:

  公益项目部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8-69980057

  联系邮箱:gyxmb19@sina.com

  十、附件:

  附件一:《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15年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机构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


http://www.yass.gov.cn/uploadfile/2015/1008/20151008044949438.doc
http://www.yass.gov.cn/uploadfile/2015/1008/20151008044950106.doc